泊马度胺孕妇不能吃
【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
妊娠
基于作用机制(见【药理毒理】)和动物硏究的发现,怀孕女性使用泊马度胺会导致胚胎-胎儿损害,因此在怀孕期间禁止使用泊马度胺(见【警告】、【禁忌】和【注意事项】)。
本品是沙利度胺类似物。沙利度胺是一种人体致畸剂,高频诱发严重和危及生命的出生缺陷如无肢(没有四肢)、海豹肢(短肢)、骨不可塑性、骨骼缺失、外耳畸形(包括无耳、小耳廓、外耳道变小或没有)、面瘫、眼部异常(无眼、小眼)和先天性心脏缺陷。还有资料证实这类产品可导致消化道、尿道和生殖器畸形,约40%的婴儿出生时或出生后短时间内死亡。
给予妊娠家兔及大鼠后,泊马度胺能穿透胎盘(见【药理毒理】),对器官形成期间大鼠和兔都有致畸作用。如妊娠期间使用本药或服用本品时患者妊娠,应令患者对药物给胎儿带来的潜在危害充分知情。
治疗期发生妊娠,需立即停止用药,并将患者介绍给对药物生殖毒性经验丰富的妇产科医生做进一步评估和咨询。
妊娠试验
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可能伤害胎儿(见【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妇女需要在使用本品前4周内、治疗期间、暂停治疗期间及完成治疗后至少4周内必须避孕。
有生育能力的妇女使用本品前必须有2次妊娠检验阴性的结果。第1次应在用药前10-14天内进行,第2次在用药前24小时内进行。一旦治疗开始,治疗期间以及用药暂停期间,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在用药开始后的最初4周,应每周进行一次妊娠检验。之后,月经规则妇女每月一次进行一次妊娠检测;月经不规则的女性患者则应每2周检查一次妊娠状态。如果患者月经推迟或经期出血异常,患者应进行妊娠检验和咨询。在此评估期间必须停止本品治疗。